您好,欢迎登录临河区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lhq_zwfwj/2022-1239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07
关于对《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 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政务服务局 发布人:同格力格 发布时间:2022-12-07 点击量:6 字体:

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清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行政许可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便捷、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清单》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巴政发〔2022〕32号),文件要求各地区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清单》梳理的过程有哪儿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由临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于2022年9月-11月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

经过区直及驻区27个部门的梳理报送,临河区政务服务局研究汇总、审核、修改和完善,形成《清单》送审稿。

经临河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实施《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临政发〔2022〕15号)。

四、《清单》主要包括哪儿些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共223项: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16项,其中区本级212项,区本级与苏木乡镇共同审批2项,苏木镇2项;

二是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7项,区本级7项;

清单内容为各部门结合我区实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梳理编制,明确了区层面业务主管部门和全区各层级的实施机关。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