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wltkz/2022-1241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乌兰图克镇 | 文 号 | 乌政发﹝2022﹞8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各行政村:
按照《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自查的紧急通知》(临政办字〔2022〕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流程,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充分了解和掌握各行政村村级财务运行管理情况,推进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7月8日乌兰图克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7月9日起,对全镇14个行政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一是报账制度及执行情况。二是村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审批制度及执行情况。四是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村账资金与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是否相符。
(二)资金使用情况。支票、印鉴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是否存在挪用、侵占农村集体资金现象。
(三)财务公开情况。“五规范,一满意”落实情况,即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和公开档案规范,公开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四)财务电算化工作。电算化记账是否及时准确。
(五)村民小组资金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挪用及资金往来、账实不符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明确职责,成立乌兰图克镇村级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葛 云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富贵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祥健 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王永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赵 俊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财政所长
成 员:马 瑞 经管站站长
仲昊阳 经管站副站长
李中媛 经管站会计
任轶璇 财政所会计
王 慧 财政所出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抓好防控措施落实,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村集体资金规范使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行政村要提前对本村村集体银行账户、印鉴、票据、内控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收付、库存现金、担保、投资以及债权债务、银行对账、财务信息系统等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抓好贯彻落实。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村对自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全面整改,7月18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镇经管站。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