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BYX/2023-01775 | 效力属性 | 365 |
发布机构 | 八一乡 | 文 号 | 临八党字〔2023〕1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
八一乡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临河区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源头、大抓化解的工作导向,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并推行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制,实现信访接待窗口前移,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代办”、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打通信访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信访“最多跑一地”、“最多访一次”,努力实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目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信访矛盾的产生。
(二)公正保密原则。通过信访代办有效贯彻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委政府关于最大限度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要求,推动基层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公开透明,代办帮办全程遵守保密制度,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为信访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代办服务。
(三)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主导作用,建立乡、村(社区)两级信访代办帮办员队伍,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新格局。
(四)便民利民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摸清社情民意,提前介入、主动出击、就地吸附,将初信初访问题控在即发、化于初始,帮助信访人促成信访事项得到妥善解决,让信访群众好办事、为信访群众办好事。
(五)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引导群众把信访代办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调解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优先选择,对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解,让群众自愿认可信访代办工作。
(六)依法合规原则。坚持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加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就地依法有序信访。
三、目标要求
在全乡推行信访代办帮办制,通过设立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建立代办队伍、优化代办流程、提供代办服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信访积案化解率,提高源头化解质效,努力营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的良好氛围,实现全乡信访总量下降、越级访量下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1.实现全乡矛盾纠纷问题思想疏导调处率达到100%;
2.群众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代办率达60%;
3.基层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率在95%以上。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八一乡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八一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帅 乡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常务副组长:赵 科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 组 长:刘智军 乡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李 薇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成 员:苗海宽 派出所所长
谷满仓 司法所所长
李齐坤 平安建设办主任
贺学霞 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
许仲媛 司法所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齐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明确代办事项范围
属于《信访工作条例》受理范围内、宜于代办的民生类初次信访事项。包括: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和走访等方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本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信访事项;政策出台及执行过程中触及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按政策法规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政策法规暂无明确规定但需要协调解决的合理诉求等。
(二)设立代办工作机构
在全乡成立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对信访代办帮办工作进行归口管理,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明确3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制度和基本业务知识的信访代办员,负责对接信访事项代办帮办业务;在各村(社区)设立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由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并明确3—5名信访代办员,代办员可由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第一书记、“五老”(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老退伍军人)、乡贤能人等担任。
(三)理清代办工作职能
1.乡信访代办帮办领导小组职能
(1)对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和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监督、检查;
(2)对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和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工作进行考核;
(3)根据具体信访事项,接收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和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申请的走访、网访代办事项,协助推动化解;
(4)对于本乡解决不了的代办申请,向区信访联席办提出申请,协调解决;
(5)参与协调处理代办信访事项,负责解决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和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在处理信访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6)负责组织对全乡信访代办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代办工作中对考核不达标、出现重大信访问题的代办负责人和代办员进行追责问责;
(8)负责总结推广信访代办帮办工作先进典型;
(9)向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和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及时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
(10)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2.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职能
(1)对辖区内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根据具体信访事项,接收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的代办事项,协助推动化解;
(3)对于本乡解决不了的代办申请,向区信访代办帮办工作中心提出申请,协调解决;
(4)参与协调处理代办信访事项,负责解决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负责总结推广信访代办帮办工作先进典型;
(6)关注并及时报告代办事项信访人的动态,向村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及时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防止发生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
(7)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3.村(社区)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点职能
(1)负责向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2)全程记录、整理、转送基层群众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代办;
(3)做好信访代办事项分析、甄别,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于简单的民生类信访事项就地调处化解;
(4)协助解决重要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对于村(社区)解决不了的代办申请,向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提出申请,协调解决;
(5)配合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
(6)关注并及时报告代办事项信访人的动态,向信访人及时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防止发生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
(7)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四)开展代办帮办服务
事权在村、乡的信访事项分别由村级、乡级信访代办机构落实代办。对能够直接答复的信访事项,应直接答复、当场解决;对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类及需要帮扶救助的事项,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给予帮助;对无法直接答复、当下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应由代办员受理代办,按照相应程序办理。
对依法应当或正在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代办员应引导和帮助信访人向有权处理机关提出,并做好解释说明。
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原则上每半个月梳理一次乡、村级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过会商会办、领导包案等方式提级办理、推动解决。
实行“接访即代办”,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接访、下访、家访等接访工作中,对接待的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要一包到底,督促责任地区和单位紧盯快办,推动信访事项有效解决、信访群众“事心双解”。
六、代办流程
群众信访代办程序主要包括提出委托申请、代办员及时受理、分类分级办理、意见反馈、办结归档四个步骤。
1.信访事项委托申请。信访人申请代办信访事项,需向村(社区)信访代办员提供资料或口述有关情况,约定由信访代办员代替信访人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并指导信访人详细填写《信访代办帮办事项委托书》,信访人承诺在约定解决问题的期限内不再上访。
2.代办员及时受理、分类分级办理。村(社区)信访代办员对代办信访事项诉求进行初步甄别,对于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应告知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说明;对于能够直接答复的事项,应直接答复,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对于需要调查研究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诉求合法、合理且处理程序较为简单的代理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超出村(社区)信访代办权限的,代办员按照信访事项类别到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反映诉求。
乡信访代办员需在收到信访代办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派单,服务站能直接答复的,应当场直接答复,需要调查研究的,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于超出乡信访代办权限的,代办员按照信访事项类别到区信访代办帮办工作中心反映诉求。
3.代办信访事项意见反馈。代办员应及时跟踪信访事项办理动态,随时掌握信访事项流转部门和办理进度,积极主动与上一级代办员或代办联络员沟通,并督促相关事权单位和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若职能部门对信访代办事项办理超时限,则应及时催办。如信访人对代办事项办理结果不服、不满意,代办员应及时报信访代办机构并引导信访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走复查、复核程序,信访代办事项复查、复核后认为信访人申请有理的,应限期化解,认为信访人诉求无理的,应启动信访事项终结程序,并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或经过复查复核程序办结后,代办员要及时将答复意见和处理结果向信访人反馈。
4.办结归档。信访事项处理完毕后,代办员应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及时将有关资料收集并整理归档留存。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理的责任和期限,乡、村要将信访代办帮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方便群众就近反映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村级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开展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代办员法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代办帮办员在群众中的信誉度。乡信访代办帮办服务站、村服务点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宣传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让群众了解信访代办帮办,接受信访代办帮办,为开展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措施,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制定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考核办法,把信访代办机构建设、人员设置、代办员履职尽责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信访事项代办帮办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工作督查,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信访代办帮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经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中共临河区八一乡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