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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nmj/2023-0249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局 文  号 便签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临河区农牧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农牧局 发布人:关水珠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量:13 字体:


临河区农牧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临河区农牧局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紧紧围绕临河区委、政府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与农牧局各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做好主动公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重视政策解读、加快公共平台建设、保障依申请公开,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河区农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对照临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公办发〔2022〕1号)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切身问题,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可喜成效。2022年在临河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共计11条。

(一)主动公开

临河区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重大项目等7个类别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和到达率。

2022年我单位在临河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总共发布11条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概况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 数据发布2条,办事服务1条,财政预决算1条,重点领域2条, 政策解读1条,基层政务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临河区农牧局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实公开内容,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重复申请0件,涉密信息0件不予公开,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在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实行审签制度。由分管领导对拟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后上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年度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与政务工作要点的要求进行栏目设置,做好日常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各室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临河区农牧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和主动性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连续性重视不够;

下一步临河区农牧局将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河区农牧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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