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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nmj/2023-0260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农牧局 文  号 临政发〔2023〕 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3-16
临河区关于推进2023年辣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农牧局 发布人:关水珠 发布时间:2023-03-16 点击量:28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临河区关于推进2023年辣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调整优化我区种植业结构,推动我区辣椒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全方位提高亩均产出效益,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实际,制定了《临河区关于推进2023年辣椒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临河区关于推进2023年辣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坚持以亩均效益论英雄,优化种植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我区辣椒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全方位提高亩均产出效益,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助力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户参与、科技支撑”的原则,突出绿色高效,大力推进辣椒产业发展,为逐步把我区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绿色高品质辣椒种植加工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积极推进,注重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2023年全区计划种植红辣椒10万亩,其中,以四川“郫县豆瓣酱”生产企业和山东出口椒外贸企业为收购依托的干湿两用红椒类种植面积4万亩,以朝天椒类为主的其它干椒种植面积6万亩。

三、推进措施

(一)实行订单种植

临河区2023年辣椒全部实行订单种植,要求凡在临河区行政区域内签订辣椒订单的企业2月28日前到农业主管部门报备,方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订单企业要据实提供以下清单:

    1.订单辣椒品种的企业必须向种子管理部门提供品种的合法性资料(品种登记证等),以及在本地区(巴彦淖尔市)试种成功一年(含)以上的相关资料(包括试种地点、面积、联系方式等)。企业不得对订单品种进行虚假宣传,宣传资料必须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印发宣传。

2.有订单种植合同。订单企业需和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凡是由代办方落实订单种植的需提供由收购方和代办方签订的收购合同原件,代办方对合同的真实性负责。

3.有订单品种、面积相一致的正式购种发票。

4.订单企业要有技术服务团队。订单企业每签订2000亩订单辣椒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若技术服务人员属于外聘的,同时提供聘用合同。

5.订单企业要具备与订单面积相适应的初加工设施设备(清选、去石、剪把、色选、烘干等)及厂房、收储场地等条件。适宜机械化采收的品种,同时要具备与订单面积相适应的采收机械。

6.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订单企业提供的材料予以核实,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订单资格,不得在临河区进行推广种植。

(二)强化政策支持

1.项目补贴支持。

(1)农机补贴:鉴于辣椒人工采收成本高,劳工短缺等现状,引导企业及种植户优先选择适宜机械化收获的优良品种。凡是列入国家、自治区农机补贴名录的辣椒采收农机,在享受国家、自治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临河区再补贴上级补贴额度的40%。

(2)凡集中连片种植订单辣椒500亩以上种植主体,优先享受耕地轮作、社会化服务和深松深翻补贴。

(3)园区种植补贴:凡完全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辣椒科技示范园区内的种植主体每亩补贴150元。

2.保险政策支持。凡签订订单、且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种植户,按照市级相关政策纳入临河区辣椒产业保险支持范围。

3.场地建设支持。区农牧、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电力、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协调、相互配合解决收购、仓储、初加工场地建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我区投资新建或改建辣椒初加工厂的企业,在土地利用、电力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凡投资新建辣椒精深加工厂的企业,按照《临河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4.金融政策支持

(1)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结合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党建引领集体经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乡村振兴局、农牧局要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组织和订单企业等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推动辣椒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银行贷款支持。区政府积极协调银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和订单企业提供种植资金、收购资金、初加工场地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资金等信贷资金支持,解决辣椒产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

(三)加强品牌建设

由临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农牧局配合开展“临河红辣椒”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获得认证通过。支持辣椒企业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认证,同时鼓励扶持辣椒加工企业注册2-3个具有地域特色的辣椒产品商标。组织开展以“天赋大河套,椒园话丰收”为主题的河套辣椒丰收季系列活动,扩大我区辣椒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启动标准化研究

由临河区农牧局牵头,临河区辣椒协会参与,联合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研究制定河套辣椒生产、加工相关技术标准,包括“辣椒产地环境要求”、“辣椒种子技术标准”、“辣椒种植技术规程”、“干制辣椒产品标准”、“干制辣椒加工标准”等地方标准,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审定发布,并获得自治区“蒙字标”认可。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河区推进辣椒产业发展工

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国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成  员: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徐创军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  凯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永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振国  区工信局负责人

               魏晓光  区科技局局长

               陈冠廷  区商务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广文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  飞  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

               高  健  农垦供电分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临农公司、狼山农场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辣椒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调度、统计、上报、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农机补贴和园区种植补贴资金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中列支使用,区财政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三)加强任务落实。各乡镇、农场要把辣椒产业作为

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政

策宣传、任务落实和科技指导工作,协助种植辣椒的涉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做好土地流转,特别是在初加工场地落实和建设项目申报上发挥主导作用,以解决我区辣椒种植面积发展迅速,而初加工设施配套严重不足的问题。使临河辣椒既要种出精品、更要卖出精品,全面提升临河辣椒知名度,扩大临河辣椒品牌影响力。

(四)加强技术服务。农牧局要及时发布优良品种推荐名录,区、乡镇(农场)科技人员要与订单企业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在辣椒种植生产中给予全程技术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在种植辣椒时实行“四不种”,即“没有订单不种、品种不优不种、土地不好不种、指导缺位不种”。

    (五)加强企业引进。区农牧、工信、商务、招商等部门要依托我区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精深加工企业,不断延长辣椒产业链条,为做大做强我区辣椒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行业规范。为推进辣椒产业的健康发展,强化行业规范,提高种植水平,落实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临河区辣椒协会”协助农牧局开展相关工作,包括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对辣椒产业政策的宣传、享受政府支持政策的初审、订单企业准入条件的初审、优良品种推荐、栽培技术指导和培训、金融保险对接、劳务用工服务、上下游营销服务、辣椒关联企业征信公示等职能,营造临河区公平有序的辣椒产业发展环境。

    (七)兴建交易市场。基于巴彦淖尔市辣椒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而临河区辣椒面积占到全市的四成以上,并且在市场交易上具有明显的区位和交通优势的特点,借鉴全国辣椒产区成熟的交易市场建设经验,2023年起计划规划新建或改扩建占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集市场交易、仓储、保鲜、冷藏、配资、物流、初深加工等为一体的西北和华北地区最大的辣椒综合交易市场,为巴彦淖尔市成为全国最大的辣椒生产基地之一提供交易保障和平台。交易市场力争在2023年秋辣椒销售季初步投入运营,2025年全部配套完善并运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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