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gaj/2023-0280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一、领导班子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临河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小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陶发智
副局长:杨凤义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治军
副局长:张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孟强
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临河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永江
党委委员:方述
党委委员:白志刚
党委委员:黄敏
党委委员:王永红
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艾建甫
二、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临河区公安工作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公安保卫工作。
2、掌握影响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组织实施对来临河视察工作领导人和重大群体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依法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开展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建设工作,监督并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11、负责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2、制定、完善公安队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工作,按权限管理干部及其工资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局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3、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4、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部门机构
2022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单位共有机构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0家,事业单位0家。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单位编制数为535。其中行政编制数505,事业编制30。行政在职人数581人,事业在职108人。2020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96人,比上年减少了20人,其中在职人员689人,比上年减少了35人;退休人员307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人。
(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单位设置
纳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2022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也是1个。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41个:情报指挥中心、督察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维稳大队、警支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临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逻接处警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警犬基地、临河区看守所、临河区拘留所、新华街派出所、团结路派出所、先锋派出所、车站派出所、解放街派出所、西环路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城关镇派出所、曙光乡派出所、双河镇派出所、干召庙镇派出所、干召庙镇第二派出所、白脑包镇派出所、白脑包镇第二派出所、狼山镇派出所、狼山镇第二派出所、新华镇派出所、新华镇第二派出所、乌兰图克镇派出所、乌兰图克镇第二派出所、国土资源派出所、电力派出所、城市管理派出所、交通派出所。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478-896072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