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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JCB/2023-0306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金川办 文  号 临金办发【2023】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19
金川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 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金川办 发布人:苏予露 发布时间:2023-07-19 点击量:4 字体:

临金办发【2023】1号

 

金川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

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

 

 

各站办所、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2〕64号)《巴彦淖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巴职转发〔2022〕2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各村延伸,进一步加强各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办事需求,结合金川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加强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审批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二) 主要目标。2023年2月底前,完成金川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各社区便民服务站帮办代办窗口设立、清单制定公布、代办员队伍组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等工作,各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3月底前,金川街道办事处、社区帮办代办工作更加规范,使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街道、社区实现“就近办”。2023年底前,全面推进金川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搭建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基层政务服务新环境;让“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快办,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 统一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1. 健全完善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体系。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组成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全域覆盖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2. 拓展帮办代办服务形式。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重点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中老年人、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探索水电暖费+帮办代办、金融网点+帮办代办、主动提供上门办、代缴代办等服务。(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3. 持续完善线上服务功能。通过在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本级政务服务站点,实现预约、查询、办理以及申请材料在各层级共享等功能。(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二)统一明确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事项标准、服务流程。

1.明确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户籍办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统一梳理并公布金川街道办事处、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持续推进)

2.明确帮办代办事项标准。统一梳理公布的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统一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标准,梳理制定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持续推进)

3.明确帮办代办服务流程。根据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咨询、接件、受理、告知、送达等各环节实施主体、职责和操作规范,逐项明确审核要点并统一咨询答复口径。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在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范围内,根据申请人需求,按照主动提前介入、接受申请人委托、签订委托协议、提供咨询指导、收集材料报送、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归档服务记录、回访评估评价等环节开展帮办代办服务。需要上级或其他部门审批的,以群众自愿、主办窗口负责为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免费帮助办结。(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三)统一组建服务队伍。

1.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金川街道办事处依托在编人员组建专业帮办代办服务队;社区组建由“两委”成员、党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为主的帮办代办服务队。每个便民服务中心(站)至少确定1—2名专职帮办代办员,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并将帮办代办人员备案表报区政务服务。我街道要加强帮办代办人员管理,保持帮办代办员队伍相对稳定,有变动要及时向区政务服务局报送。(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2.明确帮办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依据金川街道帮办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中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帮办代办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持续推进)

3.形成联动机制。街道、社区代办员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形成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区级组织的专兼职代办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帮办代办水平。(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持续推进)

(四)统一场所建设标准。

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金川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水苑、金沙、江林、泰欧、明珠、锦河设立便民服务站。街道挂“临河区金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各社区挂“临河区金川街道xx社区便民服务站”牌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社区便民服务站所有牌匾、吊牌、标识要颜色统一,便民服务中心(站)要悬挂办事名称吊牌标识,要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自助服务、休息等候等功能分区。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和“帮办代办”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等服务。(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2.规范软硬件设施配置。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各社区便民服务站必须实现“ 八有”,即:有办公设备、有办事人员电话、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有办事指南、有帮办代办工作台账、有便民公示栏、有工作制度、有意见箱。(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五)统一健全制度机制。

1.规范政务服务运行制度我街道积极接受区政务服务局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体系高效运行。(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六)统一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1.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基层办理。鼓励采取派驻人员等方式,在我街道、社区开展帮办代办“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提供企业开办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帮办代办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发挥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跟踪落实作用,做好“帮办代办”的应用和推广。

(二)加强考核评估。将帮办代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2023年度各社区实绩考核一项内容,要注重工作实效,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对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进展不力的村进行通报。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便民服务中心(站)、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临河区金川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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