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dhb/2023-0395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东环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东环办事处尽心竭力为居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均可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022年,东环办事处成功发证300余证,为辖区居民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