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czb/2023-0516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车站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为塑造阳光党务、打造阳光政务,推进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党务政务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惠民政策有关文件及落实情况。
4、各站办所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及岗位承诺。
5、干部群众意见及处理结果反馈。
6、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在街道和社区设立三务公开栏,同时要同步公开在三务公开网络平台上。
三、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分为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对需要定期公开的内容,如财务收支情况、考勤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拟定内容。办公室负责拟定公开内容,报请党工委审查批准。
(二)会议审定。党工委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拟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开;
(三)意见处理。干部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干部群众意见箱向党工委反映,办公室每周收集梳理一次,报告主要领导处理解决。解决情况书面反馈当事人,并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一次。
(四)整理归档。超过公开期的党务政务信息,办公室及时撤换,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