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tjj/2023-0752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区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2、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3、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城乡住户生活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 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 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 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局21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业务培训。
8、负责拟订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各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
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政府及
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拟订全区统计信息
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
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各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
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内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社会商贸服务业统计股、农牧统计股、住户统计股。(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一、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贯穿“一条主线”、落实好“五大任务”、推进“三项重点”、践行“五大行动”的目标定位,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中心,充分履行统计部门工作职责,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依据。
(一)提高数据质量,做好统计服务保障
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强化数据核查、做到不重不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认真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及数据核查工作。努力提高专业人员的统计分析和研判能力。
(二)强化统计监测预警
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客观反映高质量经济发展成效。密切关注数据运行情况,及时做好预警分析,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撑。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制定全区经济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全区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全力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布置、现场组织、检查指导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
(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完成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任务,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五)下大力气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专项资金和业务经费,有力地保障我区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的高效开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统计服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67.2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31.11万元,减少 6.66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67.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437.0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7.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加 0.69 %。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3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9万元,减少 53.24 %。主要原因是2021年剩余额度财政盘活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 467.2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67.2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34.4万元,减少 9.55 %。主要原因是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53.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8万元,减少4.29 %。主要原因是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1.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9万元,减少 18.95 %。主要原因是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01万元,增加15.33 %。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67.2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37.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2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04万元,占93.53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30.21万元,占 6.47%;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467.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97.9万元,占 85.16 %;
项目支出69.35万元,占14.84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11万元,减少 6.66 %。主要原因是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69万元,增长7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36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其中: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9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5万元,减少3.76 %。变动原因: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6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5万元,增加11.92 %。变动原因:统计专项调查辅调员补贴标准上调,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2万元,增加39.9 %。变动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3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万元,减少3.86 %。变动原因:统计局人员调出。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减少2.09 %。变动原因:工资变动。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初预算1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6万元,减少29.03 %。变动原因:统计局5名工作人员调出及1人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卫生健康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初预算6.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加3.92%。变动原因:缴费基数上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初预算3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万元,增加15.33%。变动原因:缴费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2万元、津贴补贴85.99万元、奖金23.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84万元、医疗费14.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住房公积金32.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6万元、退休费17.59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
(二)公用经费3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4万元、差旅费0.61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16万元、医疗费6.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上年结转“三公”经费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公务接待费上年结转0.2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0,上年结转“三公”经费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2万元,为上年公务接待结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5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69.35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6.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3万元,增长11.19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及支付公益人员工资。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2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部门没有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临河区统计局部门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项目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69.35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852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