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zfj/2021-0344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执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一、机构职能
1、机构简介
2、领导成员
3、领导工作分工
4、工作职能
5、内设机构
6、年度工作计划
7、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主要内容
8、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
1、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
2、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
3、城市管理行政复议的范围及管辖
4、城市管理行政诉讼的种类、范围
三、行政执法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临河区人民政府网、局机关大厅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平台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胜利北路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临河交警队院内);办公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478-8296536;电子邮件:zfjbangongshi@163.com;邮政编码:0150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局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局机关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