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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zfj/2021-0346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执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7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执法局 发布人:周军帅 发布时间:2021-11-17 点击量:36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临河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完成。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梳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了清单,列明了设定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裁量基准、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依据。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

(三)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通过临河区政府网站、“临河微城管”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了单位概况、领导分工、职能职责、管辖范围、监督投诉、工作动态等各方面的情况。

(四)公开信息内容及数量。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动态信息12条,通过行风热线,及时办理群众反映问题23件,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年内共接听群众反映有关市容、规划等方面的举报电话3799个,微信平台群众举报1025条;通过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64条;通过北方新闻网、巴彦淖尔新闻网、《内蒙古日报》、《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等自治区、市、区各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57条。以上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没有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内容;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平台为市民群众和其它组织获取城市管理相关方面的政务信息提供便利;三是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送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四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城区LED大屏等媒介,建立城管执法宣传专栏、城管违法行为曝光台等,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利用普法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城市管理有关信息;六是通过“12319”和“8296000”城管举报投诉热线、“临河微城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向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公开市民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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