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tjj/2021-0354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7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区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二)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三)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城乡住户生活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五) 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六) 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七) 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业务培训。(八) 负责拟订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各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临河区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社会商贸服务业统计股、农牧统计股、住户统计股。 临河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