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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4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单位:统计局 发布人:刘恩毅 发布时间:2023-12-04 点击量:5 字体: 大 中 小

最近,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套灌区入选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临河区作为河套灌区的产粮大县,“增加粮食供给”是履行保大局政治责任的重要一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关键是做好“藏粮于地”的文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为了解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应用情况,梳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出现的问题,临河区统计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一、临河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优势

临河区位于黄河“几”字弯顶部,河套平原腹地,禀赋优良的自然条件和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一)水资源充足

内蒙古黄河流径50公里,年均过境量339.8亿立方米。年引黄河水量10.73亿立方米。还有总面积1.59万亩的大小湖泊,水深1-7米,灌溉出了丰饶的河套平原。

(二)农业气候适宜

临河区处北纬40度,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处于“黄金农业种植带”。全年日照平均数3229.9小时,是我国日照时数最多的地区之一,≥10℃的有效积温3032℃,平均无霜期130天,昼夜温差大,年均降雨量140多毫米,是农业生产发展的绿色宝地。

(三)耕地资源丰富

现有耕地约15.5万公顷,全部为水浇地。人均耕地面积0.3公顷,丰富的耕地资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先天条件。

二、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开展和推进情况

临河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83万亩,设计总投资8600.07万元,亩均投资1259元/亩(实际亩均投资1086元/亩)。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86万亩,设计总投资15730.88万元,亩均投资1326元/亩(实际亩均投资1248元/亩)。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7万亩,设计总投资20533.77万元,亩均投资1208元/亩(实际亩均投资1098元/亩)。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万亩,设计总投资10800万元,亩均投资1800元/亩(实际亩均投资1700元/亩)。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5万亩,设计总投资4368万元亩均投资1859元/亩(实际亩均投资1759元/亩),我区已完成2.35万亩项目招投标,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50%,计划6月底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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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建设项目区实施方案》2023年-2027年分配给临河区的建设面积160万亩左右,项目涉及9个乡镇和2个农场。2023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8万亩(其中:新建2.35万亩,改造提升15.65万亩),其中新建2.35万亩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50%,计划6月底全部完工。改造提升6.75万亩已开工建设,计划7月底全部完工。剩余8.9万亩改造提升项目计划8月底前开工,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明年春季完成扫尾工程。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一)注重规划先行,规范流程

临河区依据《河套灌区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巴彦淖尔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推进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指导。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牧部门坚持提前沟通、分村规划、实时跟进、及时调整的原则,先给乡镇下发选项文件,明确选项条件、面积等内容,乡镇村组召开立项申请会,农户签字90%以上同意后上报区农牧局。设计初稿完成后,由农牧局组成的技术组讨论确认后,再由乡镇村民代表会完成初审,建设、设计单位将初审稿在村组召开全体户代表会上确认,征得90%以上农户签字同意后,形成报告上报请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下达批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项目任务下达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并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批复招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单元、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后上报市农牧局,由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后下达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保障农户“四项权利”,即项目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实施过程中,对设计方案中不完善的相关内容,由村集体提出申请,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乡镇村组实地进行勘查后,对确需变更的事项提交建设单位展开相关会议进行确认批复。农民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土方工程完工后,由乡镇村组代表在计量表中签字确认。

(二)构建适宜模式,建管并重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全部实行“三打破、五统一、一重新”的大破大立整治模式,即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杂乱的地块界、混乱的渠沟路,统一开挖渠沟、统一修整道路、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建设水利工程、统一营造防护林。耕、耙、种、施肥、打药、收割等可实现全程大型机械化作业。通过灌排配套,既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又能有效降低地下水位,控制土壤盐碱化,极大地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耕地质量普遍提高一个等级以上。将耕地重新分配,推行“一户一田制”管理模式,竣工验收后,高标准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镇、村两级签订后期管护协议,项目移交村委会管护,管护费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村集体筹资管护,明确了运行管护主体,建管并重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成效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极大的改善了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美丽田园,实现三增、两省、一提高(“增地、增效、增收、省力、省钱、提高水的利用率”)的目标效果。一是改善了灌排条件。缩短了灌溉时间,实现了节水目标(每万亩实现年节水56万立方米,年节约水费5.6万元)。二是畅通了田间道路,方便了农业机械进入田间作业。三是通过大破大立清运田间积土、条田间距重新规划、改良盐碱地、开垦原黄灌水位灌溉不上的高地和荒滩等措施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新增了3.7%左右耕地面积)。四是通过大破大立重新调整土地,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对外土地流转的价格(流转价格有400元/亩提高到900元左右每亩)。五是实现了农田林网化,有效防止风灾、冻灾、雹灾等自然灾害。六是通过实施磷石膏改良土壤和增施生物有机肥等多种措施,提高了土地等级和增强了土壤肥力,项目实施后亩可增产10%左右。 即让农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建设资金匹配不充分

自2019-2022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临河区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1.69万亩,设计投资金额55664.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672.06万元、自治区资金5892.4万元、市级资金1146万元、区级资金3354.26万元,农民投劳折资600万元.资金到位率占94.26%,仍有部分配套资金暂未到位,由于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迟缓,导致土壤改良工程暂未实施。

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总投资4368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指标暂未下达,农民投劳折资235万元),巴市农牧局批复我区2.35万亩,自治区批复我区2万亩,0.35万亩已实施,暂未资金来源。实地调研发现,由于各个项目区土地质量、灌溉设施、地形地貌存在不同程度差异,施工难度也会随之不同,而基本固定的资金投入标准可能会诱导施工方在某些项目上压缩资金,从而影响施工质量和长期效果。

(二)影响因素多,项目实施难度大

一是施工期较短且比较紧迫。由于上级部门每年下达亩投资标准较晚,受河套灌区的气候和种植特点与作物生长时限影响,每年大约10月中旬“大破大立”项目区才能开工建设。11月中旬后所有室外混凝土工程因气温下降无法实施,致使当年只能完成土方框架主体工程,如在冬季严寒季节施工,不但会增加施工费用,间接降低了亩均投资,减少了实物工程数量,而且不利于控制工程质量,造成质量隐患。二是耕地自身条件受限。部分地区由于立地条件差,大多田块小而不平,集中连片地块较少很难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三是耕地残膜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农田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

(三)建后管护不力,维修养护保障不足

高标准农田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镇、村两级签订后期管护协议,项目移交村委会管护,管护费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村集体筹资管护。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乡镇、村集体无财政投入能力,建后管护经费难以落实,造成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田水利设施功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正常发挥。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属于新型规模经营模式,虽开展大量动员工作,农民仍对此项工作积极性不高,暂未开展有效的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行为。

六、意见建议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首要任务,统筹推进盐碱地改良、农业深度节水控水、灌区现代化改造,以耕地质量提升促进粮食稳产高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一)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规划。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号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十年发展规划,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期一般为1-2年的要求。上级相关部门应当在5月底前明确当年项目的实施面积和投资标准,下年度5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完成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工作。制定出台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等一整套制度机制。通过旬调度、月通报,逐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构建起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工作紧凑、推进有力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整合财力,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关键。一是在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后,财政部门要想方设法开拓财源,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地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创新投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股权合作、延长承包期经营权、购买生产服务等方式,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完善政银担保合作机制,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完善后续管护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工作。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程建设后期管护。一是依法建立后期管护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永久保护,明确确立基础设施与农田维护周期。二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将项目区实施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所产生的收入用于建后管护。鼓励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自觉参与工程管护,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工程的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三是在设计方案投资概算中列入3%-5%的建后管护经费。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管护经费免除其质保期的维修义务。试行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工作。四是对于高标准农田区域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恶意损坏高标准农田水利、农业、林业等基础设施、破坏田地的行为,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坚持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要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对有条件的项目区,开展水肥一体化设计和引黄滴灌水肥一体化设计,落实深度节水控水。高标准农田要全面推广无膜浅埋滴灌技术,解决地膜给农田带来的污染,确保耕地肥力和粮食安全的可持续性。

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效应日益明显,广大农户参与意愿日趋强烈,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具备全面推开的条件。临河区要抢抓国家新一轮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验示范项目机遇,全力以赴争取整区域推进全国试点。把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努力让“中国碗”里盛放更多“河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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