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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交通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9
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交通局 发布人:郭红梅 发布时间:2023-12-19 点击量: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茂名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与临河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河区金沙路综合办公楼C座8楼,电话:04788212140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和报社公微信众号等媒体发布有关交通项目建设和运输行业管理的信息20余篇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及时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通过制作宣传条幅、特色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政策,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和参与我区交通行业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做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我局需要公开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公益建设、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公开,尤其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公开要求。对项目计划、建设标准、招投标、参建单位、工程进度和质量、资金来源使用、项目验收进行公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采用多种形式(政府网站、各种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优质高效、资金使用安全到位。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生产、民族工作、消防安全等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各项政策在群众中的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3月14日,我局收到一名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做出合理答复。告知群众如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群众未进行复议。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临河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临河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河区交通运输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同时做好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主动公开目录整合,集中发布部门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等各种公开载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

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民生热点舆情回应公开情况

2023我局收到建议提案9件,其中:区人大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5件。建议提案均达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12345”“12328”热线回应群众案件共355件,将群众求助和建议及时了解情况后按时办理,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得到了求助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创新观念不强,内容不够丰富,网上公开时效性欠缺等。下一步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努力探索信息公开服务新思路,一方面继续发扬我局“热情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坚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交通建设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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