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lsz/2023-1124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狼山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各站、办、所: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根据临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狼山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该制度从2017年12月1日生效执行,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工作党政综合办、购入站办所负责,招投标由党政综合办负责管理,受政府采购办指导。
二、狼山镇政府采购制度适用范围:各站、办、所,运用财政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采购和投资活动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工作要求
1. 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 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单位,购置规定的大中型商品,未通过政府采购擅自采购的,单位不得列支,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3. 政府采购经手人应严格按有关制度和规定的采购程序运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临河区狼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