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GX/2023-1133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曙光乡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曙光乡基本情况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曙光乡地处临河城郊,有城有乡,总面积41.1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辖区人口11265户27269人,耕地面积27864亩。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2031元。32个自然村中有城中自然村19个,全部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我们根据村组实际打造了六条商业街和九大市场,集体经济市场建设排全市第一,并以此为支撑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乡主导产业包括肉食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商贸市场加工制造及传统种植、养殖业等,逐步形成以农牧业生产为基础,二、三产业为主体,城乡经济互相支撑,工、农、商、贸兼有的综合型城郊乡。
(一)强化乡、村(社区)两级党组织,推动乡村振兴。群雁要靠头雁领,2月份我乡8个行政村、1个社区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一次性选举成功、实现“一肩挑”、“一村一名大学生”、两委班子后成员中至少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等核心政策要求均已实现;5月份圆满完成乡党委换届,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显著优化。3月份以来,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10次,干部集中学习+自学45次。下大力气将曙光乡打造为巴彦淖尔市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目前已公开信息145条,在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中名列前茅。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工作,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41件。
(二)党建引领,发展现代农业,助推产业兴旺
一是树牢“亩均效益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以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品牌建设为抓手,引进晨光商贸合作社在治安六组、晨光五组流转土地730亩,建成西红柿产业示范园区。二是全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完成永强渠衬砌改造工程,衬砌渠道3.5公里,新建26个进水闸、6个节制闸,5座盖板桥安装维修项目;完成宏胜、永强、治安村庄道路铺沙20公里。三是全力抓好上级重点扶持的3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确保规范运行,提高经营性收入。四是认真做好晨光二组便民市场建设工作,通过争取财政扶持村集体资金,采取“合作入股”的方式,建设占地30亩的便民市场,目前该项目即将封顶。便民市场建成后,可为被征地的165户农户置换商铺5700平米,人均11.8平米,确保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带动村民就业创业,激发内生动力。
(三)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助推治理有效
深入推进村民小组网格化“微治理”模式,以网格化为基本架构,统筹整合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村党组织和党员十星级管理、“五人小组”工作法、党员积分超市等载体优势,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系。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曙光乡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国家财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
(一)党委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正常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驻乡单位;监督全乡党员干部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政治和组织纪律;负责抓好本乡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卫生、水利、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加强乡村两级财政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加强公共事业和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曙光乡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及
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旅游、文体、民族宗教及信息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及信访、群众工作;承担人民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应急、消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和督导;负责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督促检查,指导村级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财政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全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全乡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各项惠民资金“一卡式”发放、“村账乡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全乡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和管理工作;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农牧业服务站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乡农牧业等工作;做好全乡农牧业、农机技术、畜牧养殖新技术推广、管理与业务指导,做好科普、咨询等工作;落实良种补贴、农业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政府惠农政策;开展农业金融、农民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防治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林水站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植树造林、幼林抚育、林业病虫害
防治及管护工作;做好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防汛抗旱、农村基础水利建设等水利相关业务;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劳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老干、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慈善、教育、公共卫生、义务献血等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宣传和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辖区劳动就业、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和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九)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绩效考核、网格
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学习培训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统计站
工作职责: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统计;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农村经营管理审计站
工作职责:负责本乡范围内的农村财务、承包合同、土地流转、财务审核审计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本乡范围内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的政策执行和落实;依法鉴证本乡范围内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严格审核大额支出和大额借款的审批程序并及时监督大额借款的按期归还;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涉农涉牧信访工作和违法违纪案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土地征收与房屋管理站
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全乡范围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对辖区内的土地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并完善痕迹资料;负责全乡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本辖区内土地确权和颁证以及房屋、土地征拆工作;负责做好全乡新建房屋和危房改造工作;对全乡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乡综合执法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交通爱卫办公室
工作职责: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组织实施全乡改厕和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卫生村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检查全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