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bnbz/2023-1136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白脑包镇 | 文 号 | 临白政发《11》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工作,增强各项公开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大精神,切实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村镇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四个方面,做好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廉政风险防控,逐步建立外部监督和内部防控机制,确保权力在监督中行使。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4.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确保公开质量。
5.及时便民原则。要充分运用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扩大公开渠道。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晰,既让群众看得到,更让群众看得懂,及时更新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政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各村、各部门要依据公开事项性质和要求,合理确定公开或知情人的范围。可直接向社会公开的,让广大群众监督;只能在党内公开的,只在党组织范围内公开;只能在部门单位内部公开的,只在单位内部公开。
1.本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关于“三农”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
3.政府及各站办所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事项;
4.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出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5.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筹资筹劳情况;
8.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出让、资源开发和利用情况;
9.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精准帮扶的措施落实情况,精准退出的脱贫对象;
10.公益事业投资建设情况;
11.本镇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程序形式时限
(一)公开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严格区分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的具体情况,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基本程序,确保政务公开有序进行。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确定内容、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有序进行公开。
1.确定内容。根据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确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公开确定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有关事项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认真收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将处理或整改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分类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备查备用工作。
(二)公开形式
按照简便、多样、实用的原则,坚持形式服务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适应不同主体需求,确定相应的公开形式。
要精心打造政务公开平台。依托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开发推广运用政务公开平台,发挥平台信息公开、政策咨询、投诉监督三大功能,党员群众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浏览或查询部门服务指南、权力清单、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情况和资金发放、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现办事全程公开。
2.要积极组建村级微信群。在村内党员群众中组建微信群,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群主,以图片形式定期推送本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方便在外打工的农民群众及时了解知晓本村的大事小情。
3.要建立固定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固定公开栏的设置要美观大方,规格要符合要求,并设有防护设施,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地方,有专人管理。有条件的村可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大屏或放置触摸式显示屏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定期、逐段、随时公开三个时限。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组织设置、班子分工任期目标,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
2.逐段公开。逐段公开的内容为已经确定实施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各类惠农资金分配、财务报表、政务村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
3.随时公开。随时公开的内容为一些临时性作出的重大决策或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由于此类内容的不确定性,要求做到随时公开。
对重大决策要在结果作出后7日内公开。重大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次公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村级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公开工作。各村要确定一名信息员,村级信息员负责上传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经常抓,一抓到底。镇经管站要负责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微信、公从号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要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公开资料填写、收集、审核、呈报、公开等工作流程。要定期召开政务民主评议会议,接受党员干部群众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政务公开资料数据及时备份,整理归档。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评范畴,作为对干部业绩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将不定期对网上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要进行通报,严肃追责。对发现政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以及村务监委员会假设立、不履职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对督查中发现的欺上瞒下、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