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bnbz/2023-1136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白脑包镇 | 文 号 | 临白政发〔2023〕81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白脑包镇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3一2024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切实保障我镇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被盖、有衣穿;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快乐、温馨、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不发生因救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众上访问题,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损房屋、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冬春期间如有新的灾害发生,要统筹兼顾新灾受灾人员救助的需求,及时、规范救助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救助对象
1.户报:由受灾户本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评:一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支“两委”会议审议,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是将审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公开,群众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
3.镇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救助名单,进行分类、汇总、审核,再返回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建立救助台账并报区应急管理局。
(二)组织发放
1.在接到上级下达的救助款后,要管好、用好救助资金,杜绝救助资金滞留、发放不及时等现象,确保资金直达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要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的方式精准发放到户。
2.发放结束后,各村要及时将救助对象领取的救助款数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各村要完成一户一档台帐,主要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家需救助人数、一卡通账号、受灾图片等,由镇应急管理站和各村分别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要指导受灾村庄和村两委人员加大冬春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消除基层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将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受灾群众心中。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冬春救助工作任务。镇纪委监委、财政所等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资金分配、物资分配、款物使用和发放等开展监督。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等行为;坚决防止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工作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