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bnbz/2023-1137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白脑包镇 | 文 号 | 临白政发〔2023〕5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
按照临河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阶段性任务清单的通知》(室发〔2023〕7号)和《临河区灌溉面积起底核实“百日会战”工作方案》要求,为摸清全镇灌溉面积底数,科学制定灌溉定额,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起底核实范围、对象及内容
(一)核实范围
全镇所有涉及灌溉用水的区域(渠灌、井渠灌、井灌)逐村逐户逐林场逐农场精准核实灌溉面积底数并登记造册,将以往未纳入灌溉面积的新增耕地、开荒地、林草地等全部纳入统计范畴。
(二)核实对象
全镇集体土地以辖区内各村委会、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个逐户(包括村集体林场)开展核实工作;国有土地以临河区境内各国有林场、农场分场连队为单位,逐个开展核实工作。
(三)核实内容
1.集体所有耕地。结合自然资源分局国土三调耕地面积、农牧局二轮耕地确权成果(包括已确权耕地面积和未确权耕地面积)、林草分局林草面积、水利局灌溉面积及统计局种植面积,以村民小组为核实单元,逐户登记种植面积、作物类型、不同灌溉方式(渠灌、井渠灌、井灌)等情况;村集体耕地以村委会为核实单元,逐个登记种植面积、作物类型、不同灌溉方式(渠灌、并渠灌、井灌)等情况。
2.国有耕地。结合自然资源分局国土三调耕地面积、农牧局二轮耕地确权成果(包括已确权耕地面积和未确权耕地面积)、林草分局林草面积、水利局灌溉面积及统计局种植面积,各国有农场、区林草局组织国有农场、林场开展核实,登记全部国有耕地种植面积、作物类型、不同灌溉方式(渠灌、井渠灌、井灌)等情况。
3.林草地。以2021年全市林木抚育管理小斑调查结果为基础,由区林草分局组织各乡镇、农场、林场进行梳理完善,并增加近两年新造林面积,根据不同灌溉方式(渠灌、井灌、水车拉灌)进行统计。
二、方法及步骤
(一)提供数据。镇村庄规划组提供国土三调耕地面积;镇经管组提供二轮耕地确权成果(包括已确权耕地面积和未确权耕地面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提供2021年全市林木抚育管理小斑调查结果;镇水利组提供耕地的灌溉面积;镇统计组提供种植面积,结合以上部门数据镇工作专班负责对全镇的灌溉面积进行复核。
(二)摸底核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体耕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逐个逐户登记相关信息,行政村把关汇总,镇审核上报。国有耕地和林草地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农牧组、村庄规划组配合上级部门抽调人员核实登记、审核,上报。
(三)信息汇总。集体耕地由镇工作专班组织指导,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录入电子表格、汇总上报;国有耕地由农牧组、村庄规划组逐户录入电子表格、汇总上报;林草地由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登记、录入、汇总。
(四)数据审核。镇政府成立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专班,负责对数据进行审核,农户集体所有耕地及村委会集体耕地数据必须由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镇集体耕地数据必须由镇党委书记签字确认;镇工作专班负责对起底核实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审查无误后,报区级工作专班复审。
三、调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8月1日
(一)2023年5月15日-6月10日:准备阶段,研究制定全镇灌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方案,部门数据整理工作。
(二)2023年6月11日-7月25日:实战阶段,集中开展核实登记造册,信息录入;镇级灌溉面积起底核实专班完成复核工作。
(三)2023年7月26日-8 月1日:审核上报阶段,全镇灌溉面积起底核实数据、汇总、审定,上报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全镇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牢全镇“一盘棋”思想。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分片包干抓好任务落实。
(二)组织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种媒介进行宣传培训和工作动员,耕地核实人员由农牧、水利组负责培训,为全面、准确获取灌溉面积起底核实成果提供技术支撑和营造良好氛围。
(三)信息报送。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一上午12点前向镇灌溉面积起底核实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逾期未上报、超期未完成任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底实绩考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