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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cgz/2021-04525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城关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1-22
2021年新识别对象监测程序
发布单位:城关镇 发布人:黄小芸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量:6 字体:

新识别监测对象的相关程序

一、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

在全区农村常住户中,综合收入(以2020年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作为2021年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底线。2022年起,综合自治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一次)、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3个方面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以户纳入监测范围,应纳尽纳,不限制规模。

  • 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户)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对象主要是从监测范围中识别的三类群体。一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底线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二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底线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识别为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防止返贫监测底线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和脱贫户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具体程序:包括农户申请、走访排查、农户授权、民主评议公开、乡镇审核、数据比对、区审定公示、录入系统管理8个步骤。

    1.农户申请。农户通过手机APP、12317热线电话及线下申报三种途径进行自主申报。

    2.走访排查。村干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根据农户申请、部门筛查预警结果和社会监督结果等,入户核实农户相关情况,测算农户收入、支出,实地查看农户“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

    3.农户授权。通过走访排查,初步确定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的农户,并与农户签订承诺授权书,同意政府查验比对个人财产等信息。无能力在承诺授权书上签字的,可授权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确认。授权后,采集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信息、收支信息等基本信息。

    4.民主评议公开。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表决,形成拟定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部分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5.乡镇审核。乡镇组织乡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区乡村振兴局审定。

    6.数据比对。区乡村振兴局汇总乡镇报送的监测对象名单后,与人社、公安、财政、教育、工商、住建、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剔除属于不应纳入监测范围的8类情况的人员,形成会商研判名单。

    7.区级审定公告。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在区级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8.录入系统管理。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乡镇统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并按季度进行监测。

    三、关于不能纳入监测范围的情况

    以下8类情况原则上不应纳入监测范围:

    1.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正式工作,人为的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

2.种养殖大户或家中有大额存款的。

3.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机动车,工程车辆、大型农机具之一的。

4.家庭成员在城区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自建住房的(唯一住房除外)。

5.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大型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

6.因为工程拆迁等得到大额补偿,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7.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出国留学的。

8.现任村支书等领取固定工资或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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