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gaj/2021-0496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一、领导班子
临河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开俊
党委副书记、政委:刘煜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挂职):刘敏
党委委员、副局长:冯黎彬
党委委员、副局长:鲁士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如泰
党委委员、副局长:陶发智
党委委员、副政委:王坤良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万芳
党委委员:张永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伟
党委委员、政保大队大队长:刘俊卿
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周永江
党委委员、文保中心主任:方 述
二、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临河区公安工作,督促、检查临河区公安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临河区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3、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由公安机关管理的经济犯罪案件,处置和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查禁种植、贩卖、吸食毒品工作。
4、指挥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秩序。
5、管理户政、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组织实施消防监督及管理。
6、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金融单位重点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守卫重要场所设施及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组织全区公安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负责临河区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1、负责临河区公安机关通讯及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12、协助消防、武警等部队工作。
13、协助森林等公安业务工作。
14、规划公安装备建设。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部门机构
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共有机构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0家,事业单位0家。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编制数为535。其中行政编制数505,事业编制30。行政在职人数581人,事业在职108人。2020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96人,比上年减少了20人,其中在职人员689人,比上年减少了35人;退休人员307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人。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设置
纳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2020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也是1个。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41个:情报指挥中心、督察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维稳大队、警支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临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逻接处警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警犬基地、临河区看守所、临河区拘留所、新华街派出所、团结路派出所、先锋派出所、车站派出所、解放街派出所、西环路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城关镇派出所、曙光乡派出所、双河镇派出所、干召庙镇派出所、干召庙镇第二派出所、白脑包镇派出所、白脑包镇第二派出所、狼山镇派出所、狼山镇第二派出所、新华镇派出所、新华镇第二派出所、乌兰图克镇派出所、乌兰图克镇第二派出所、国土资源派出所、电力派出所、城市管理派出所、交通派出所。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帅丰街与金沙路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478-896072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