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zjj/2021-0497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更新。临河区住建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区住建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概况信息、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3、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
4、信息数据发布,办事服务、处罚强制信息;
5、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
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7、重大决策公开重点领域;
8、政府咨询征集调查,政务新媒体入口政策解读;
9、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基层政务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inhe.gov.cn)、三务公开平台、本局公开栏公开及在本局查阅等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依受理申请的机构是临河区住建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8-8523863
电子邮箱:lhqjsj@163.com
通信地址:临河区政府大楼2楼2042室
邮政编码:015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提出申请
向住建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临河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政府网站下载,也可到住建局办公室领取,表格复制有效。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五)申请费用
本部门(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申诉及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临河住建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