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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临河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人:王嘉诚 发布时间:2021-03-12 点击量:6 字体:

一、2021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2006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9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6.24万元,减少了0.03%。

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收入中上年结转减少。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2006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96.90万元,占99.18%。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00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5.1万元,占比63.28%;项目支出7365.69万元,占比36.72%。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896.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19896.90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9896.90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8767.79万元,占支出的9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11万元,占支出的5.67%.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关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了23.08%,占总支出的0.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内控制度,节约开支。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了23.08%。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1.3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1.12万元万元,增加了3.51%。

六、关于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40万元。其中货物类220万元;服务类220万元。涵盖计算机、家具用具等5个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9项,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某部门共有车辆1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15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等。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15248893105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0312170911_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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