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临河区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lhq_xhb/2021-0605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新华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9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发布单位:新华办 发布人:贾南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量:6 字体:

 

服务承诺制 

根据新华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职能,结合服务工作实际,将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承担违诺责任。服务承诺制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服务承诺如下:

  • 坚持依法行政。

  • 推行政务公开。

  • 落实首问责任。

  • 实行限时办结。

  • 采取一次性告知。

  • 服务文明周到。

  • 坚持廉洁奉公。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对象认为有违反服务承诺行为的可向新华街道纪工委办公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8528087      

    首问责任制

    一、居民群众到便民服务大厅解决问题时,由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处置。

    二、第一受理辖区居民咨询及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认真答复居民群众咨询的有关问题,力求全面、准确。

    三、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所有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不理不睬,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四、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居民群众到本单位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说明情况: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或科室办理,必要时要为居民群众联系落实具体承办人员。

    五、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推诿等原因未能向居民群众说明情况,造成信访投诉等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一、工作人员在接待居民群众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其办理业务必须提供的材料、办事程序、条件依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内容。

    二、告知内容要具体、完整,工作人员应将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让办事群众一听便知,明白如何去办。

    三、工作人员对居民群众提交的材料,应当认真仔细地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填写受理单予以受理:对符合申请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先予收件,同时向居民群众出具申请事项补证告知书,待补正补全后再予以受理。

    四、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的,造成居民群众往返多次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限时办结制

    一、工作人员在向居民群众提供审批服务或办理其他事项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应当少于或等于规定的时限;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应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

    三、工作人员须严格在每个工作环节的承诺时限内办理凡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享急办随到随办。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的 应当及时电话告知原因,并同时告知延期时限。

     

9f2b36f4f6279b61aad676c3d558fae.jpg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