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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mzj/2021-0610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9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及申领程序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钱婷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量:106 字体: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及申领程序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100元高龄津贴,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600元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自愿申请领取高龄津贴。老年人提交申请后,由户籍所在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旗县区民政部门自下而上进行逐级审核。旗县区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为其计算发放高龄津贴。首次为新审核通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时,此前审核过程中未发放的部分一次性补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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