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tyjr/2021-0637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临退役军人字〔2021〕104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1.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生活困难、医疗困难、住房困难)问题;
2.开展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就业岗位;
4.为有需求的残疾军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5.为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上门办理优抚对象年度生存认证及伤残人员换证业务;
6.依托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