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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GX/2021-0675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曙光乡 文  号 9
成文日期 2021-01-01 发布日期 2021-11-30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曙光乡 发布人:杜磊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2 字体: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务、党务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通过临河区曙光乡机关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栏及《巴彦淖尔日报》、“临河区三务公开平台管理系统”等平台公开政务、党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务、党务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河区曙光乡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政工科获取《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78—8929307

传真号码:0478—8781050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临河区曙光乡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478—8929307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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