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jfb/2021-0974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解放办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解放街道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和政府的决策,决定;研究制定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 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大和政协有关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市容市院、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四)完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协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区服务网点的关系,为居民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服务项目: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
(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社区建设和网格化工作,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卫生健康,优抚帮扶、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和老龄等工作;协助做好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统计等工作。
(七)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