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xfj/2021-0985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临河区信访局机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及来区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我区到北京、自治区、市走访及到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负责规范区党政办公区、区信访局群众来访秩序,组织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区本级及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等。指导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来访接待及相关工作。
(三)办信督查室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担信访咨询电话工作。承办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巴彦淖尔市委和政府,区委和政府转送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负责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分类、交办、汇总工作。承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贯彻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巴彦淖尔市委和政府,区委和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办信及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四)网络信访室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治区主席信箱、自治区信访局网站、市领导信箱、区领导信箱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网络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