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xfj/2021-0986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临河区信访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承办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向各乡镇、农场、街道及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