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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jtysj/2021-0997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0
2021年乌后旗交通运输局防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局 发布人:张桂丽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量:6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防大汛,抢大险这根弦,做实2021年道路运输防汛准备工作。根据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交发 [2021]497 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旗交通运输道路运输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旗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结合我旗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旗交通运输道路运输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负责人组成的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具体组织协调防汛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哈斯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图雅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交战办主任

        崔晓龙 巴市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乌后旗大队队长

        陈燕玲 巴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乌拉特后旗所主任

        成  员:金凯   乌后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辛奇   乌后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明更   交通运输局运输股股长

                石勇   巴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乌拉特后旗所干事

                李建军   巴市运通公司乌后旗分公司经理

                王喜平   乌后旗惠通运输公司经理

                候刚    巴运公司乌后旗客运站站长

                陈亮    巴运乌后旗公交公司经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汛期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GPS监控动态管理,杜绝驾驶人员汛期冒险行车和超速行驶。要随时注意雨情、路况变化,不能运行的线路要及时停开运,要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动态监管,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对防汛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淘汰过期、损毁的物资,并及时增储补充,旗道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巴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乌拉特后旗所要对现已准备的应急车再次进行盘点,做到有险情、灾情,能立即调度。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略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普及汛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汛期安全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系统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汛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负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防汛安全保障水平。并要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

系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认识防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为防汛防安全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动,做到群策群防。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防汛安全相关情况,对有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及时组织事故救援而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将2021年度防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于2021年8月5日前报局安监股。联系电话: 0478---46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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