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mzj/2021-1010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1952年10月15日,鸟拉特中后联合旗设立民政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撤销了民政科。1970年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分为乌拉特中旗、潮格旗(原乌拉特后旗)。1973年恢复民政科。1981年改称民政局至今。现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等具体工作。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民政局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社会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全旗民政事业呈现出整体推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