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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zrzyj/2021-1010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内财综字[1998]4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造地费、闲置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局 发布人:孙红叶 发布时间:2021-12-21 点击量:3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造地费管理办法1.jpg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造地费管理办法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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