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byblgz/2021-1031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巴音宝力格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和市、旗财政局统一要求,我镇结合公租房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内容作出相关意见建议。
公租房资产基本情况
(一)公租房存量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地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总数量360套、总面积2642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2500万元,产权为国有企业所有的公租房。我镇具体负责公租房的租金、部分清欠供暖费用收取以及公租房的日常维修工作。
(二)公租房租金收入支出情况。近三年本地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租金总收入803520元,公租房租金标准为:72平米公租房864元/年,52平米公租房624元/年。
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镇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同时结合旗人民政府和旗住建局关于通过公租房管理要求,通过清查,掌握了我镇公租房资产的使用、闲置以及房屋损坏情况,建立一房一册,始终做到公租房底数清,提高公租房的使用效益,我镇公租房资产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执行《办法》的难点
公租房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租户拖欠取暖、租金等费用的情况。
四、下一步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管理体制机制的问题。
一是合理制定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审核关;二是科学规范审核流程,制订科学合理的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同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住房保障、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审核机制,切实保证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权益;三是全程实行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公开廉租房和公租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等方面的信息,确保廉租房和公租房分配过程阳光透明。可以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并及时将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基础管理的问题。
完善合同管理,租赁合同应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同时应加强对租住对象的抽查监督,避免转租获利的现象。
(三)关于重点管理环节的问题。
建立健全家庭收入变化后的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健全退出机制,实现档案信息电子联网和实时动态更新,引进数字化管理模式,完善动态管理。
一是加强对住房对象有关情况的动态管理。包括对住房使用情况的管理和保障对象的管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房屋使用对象所配租的住房是否一直用于自住,是否有出租、出借、闲置、出售以及改变住房用途等行为;二是建立诚信申报系统。通过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不如实申报收入、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情况,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除自住以外其他用途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住房资格,并规定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再享受任何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退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可通过联合纪委、监察、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清退工作组,责令住户限期清缴欠款,限期搬出;对行政方式处理不了的住户,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