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gyhxxhj/2021-1075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文 号 | 73 |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一、机构设置
乌拉特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上级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实施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型清洁生产促进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全旗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 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