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slj/2021-1102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
水利局履行“河湖长+检察长”职责
助力河湖生态保护建设
为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护航绿水青山,2021年9月15日,乌拉特后旗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旗检察院、巴音镇相关负责人一行开展巡河湖督导工作。
联合检查组一行奔赴大坝口水库中下游河道,就非法侵占河槽倾倒垃圾、影响泄洪安全问题,进行现场督导指导。通过检查和交流,旗水利局向巴音镇政府下达大坝口水库中下游河道问题整改通知书,并和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发现问题,协作解决问题;二是联合宣传,动员全民参与保护河湖,增强全民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氛围;三是强化治理效果,以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为目标,开展联合巡查核查、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动治理、长线治理工作。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让检察力量注入河湖保护管理,属地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依法治河,有力推进我旗河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下一步,乌拉特后旗水利局将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行政加司法的方式,创新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实效,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