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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twjrswj/2021-1187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11-30
乌拉特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
发布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人:李文静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2 字体:


一、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用心用情服务退役军人。

一是自身建设抓出了成效。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做起,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开展学习研讨、党日活动等共计5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在落实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的同时,抓好机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全力配合十届旗委第八轮巡察,稳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干部职工与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始终奋斗在抗疫一线,组建了一支169人应急救援队,彰显了退役军人模范引领作用。

二是双拥优抚工作扎实有效。5月27日,自治区双拥工作检查考评组对我旗2016年以来双拥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评,12月我旗第6次被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县”。2020年“八一”、元旦、春节期间,旗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旗部队;协调紫金公司利用通勤车解决官兵出行难的问题;联合宝音志愿者服务协会捐资为雷达连修缮网围栏;与旗内自营酒店、宾馆、超市等个体经营者签订拥军优抚协议;开展了“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全面落实优抚有待政策,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0年为全旗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和临时价格补贴共计103.22万元,医疗补助6.7万元;为全旗59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8万元,补发2017年赴四川阿坝、甘孜及2018年赴新疆地区11名服役人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97.23万元;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慰问优抚对象、军休干部、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等283人次,发放慰问品共计11.3万元。

三是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接收安置方面,为23名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147.9万元;为155名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公共部分120.6万元;为9名军休干部发放工资、医疗补助等共计296.4万元;为9名复原军人发放生活补助、取暖费17.3万元;为15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取暖费、失业家属补贴、独生子女费19.4万元;2020年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名,军休干部1名,1名正连级军转干部安置到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适应性暨就业创业培训,43名退役军人参训。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任务,完成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119人,共计缴纳267万元。信访工作方面,全年共接到信访案件4件,实行领导包案,积极进行矛盾问题化解。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已全部完成信息系统注册并上线运行,2020年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19人。

四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以“基层基本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对标《2020年全国(全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成标准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1个。11月经自治区视频调度抽查验收合格,实现了末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无到有。

五是褒扬纪念工作组织严密。在纪念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全旗8名参与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老战士“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组织开展清明、烈士纪念日全民网上祭英烈活动;注重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选树宣传。

二、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今年,全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中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十四五”乌拉特后旗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颁布施行,各服务中心(站)要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部署,持续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和《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等部门配套的政策法规。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工作;各服务中心(站)要深入挖掘退役军人的模范典型,选拔推荐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贡献力量;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掌握好退役军人党员底数,建档立卡;在基层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和走访慰问,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做好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要全面落实军改期满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健全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和“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按时间节点完成退役军人年度各项安置任务;去年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已经进入收官阶段,今年要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常态化受理工作。

(五)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要协调相关部门,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利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平台,完善就业创业相关数据,促进教育培训资源对接共享,推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充分提高就业率。全年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至少两次。

(六)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要继续巩固提高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双拥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要不断完善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调标工作;要及时开展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认定;要建立健全困难帮扶援助机制,完善困难退役军人数据库,实施精准帮扶救助。

(七)加强褒扬纪念工作

要组织开展好“百年英烈”宣传纪念活动,积极培养选拔人才,参加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完善烈士和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库;要积极开展烈士寻亲专项行动,做好烈士寻亲工作,不断推进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

(八)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要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与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点对点的退役军人法律帮扶联动工作平台,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方面提供及时便捷周到服务;要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组织开展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百名服务中心主任(站长)评选推荐和基层服务中心(站)互学互鉴工作;要建立完善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强化分级预警管控,加大疑难信访问题督办力度;要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事项首办责任、领导接访包案、重复信访治理工作机制;要健全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网信、信访、维稳和军队有关部门合作,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守正创新、聚力赋能的网络舆论导向。

(九)夯实工作基础

要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推动各项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落地落实;要继续推进落实军地合属办公机制,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建设,规范工作运转;要规范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实行退役军人统计台帐编制报告制度,认真开展数据分析核实,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切实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要加快搭建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数据协同共享平台,做好退役军人信息资源、数据动态更新,推进“退役军人+互联网”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抓好自身建设

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和防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培育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服务至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

2021年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处于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全面创新提质的关键拐点,希望大家认真细致地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我旗退役军人工作整体质量,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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