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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zfb/2021-12509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1-12-28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 第三期)
发布单位: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嘎茹迪 发布时间:2021-12-28 点击量:12 字体: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

第三期

 

 

 

【文件】


乌后旗15-17周岁人群接种计划

拟定于7月21日在旗医院对15-17周岁人群开展接种(不限户籍与学校、学籍),15周岁人员需要过生日以后才能接种(按身份证日期,2006年7月21日以前出生)。

具体安排如下:

7:30--9:30 高一年级集体预约

9:30--11:30 高二年级集体预约

15:00--18:00高三年级、初三年级集体预约

1.根据集体优先原则, 不在我旗上学的其他学生现场排队接种。

2.需要有老师或监护人陪同接种。

3.需要提供受种学生和父母任意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学生请尽量携带本人身份证。

4.需要佩戴口罩,带好水杯、防晒防暑用品。

5.本次仅安排学生接种,成人请改日接种。

 

乌拉特后旗卫健委

2021年7月20日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7月20日以来,南京禄口机场疫情持续扩散,安徽、广东、四川、辽宁、湖南、宁夏等多个省份出现关联病例,截至2021年8月1日8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3个高风险地区,云南1个,江苏1个,河南1个;80个中风险地区,2个在云南省德宏州,43个在江苏省,21个在湖南省,6个在四川省,3个在河南省,2个在辽宁省,2个在福建省,1个在湖北省。引起此轮南京禄口机场疫情的德尔塔毒株,是目前全球疫情流行的最主要毒株,具有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身体适应力强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从南京禄口机场来返我旗人员,原则上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近14天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来旗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谨慎、合理安排个人出行。近期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我旗前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登记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为避免外出旅游带来的旅途感染风险,从即日起,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暂缓组织赴巴彦淖尔市外学习培训、职工疗休养等团体性活动,并提醒和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暂缓出巴彦淖尔市旅游。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提醒和引导广大师生暑期出游尽量在巴彦淖尔市内进行,暂缓出市旅游;同时要全面掌握暑期离旗返乡学生情况。
  四、驻旗各企业在招工、生产、维修、运输等各环节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确需外出,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旗前,要第一时间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方便、最有效的手段,请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六、请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旗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旗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478-4665150
  旗医院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478-7853570,7853582
  旗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478-7853512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关于公布乌拉特后旗“双减”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要求,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公布乌拉特后旗监督举报网络平台、电话和邮箱。 
  受理举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欢迎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通过电话、邮件或扫描二维码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15:00-18:0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举报者可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478-2349912  2349909;举报邮箱:513103283@qq.com ),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并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
  监督举报平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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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场公园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旗广场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创建优美、和谐、安全的游园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现将广场公园安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广场公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广场公园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是政府提供给市民的绿色福利,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资源保护、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和安定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休闲娱乐空间。
    二、依法依规严控游乐设施准入运营
    广场、公园内从事商业、游乐设施等经营活动,必须经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查批准同意,签订安全责任状后,统一收费管理,在指定地点经营。对不合规的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终止经营合同,坚绝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其安全运行问题进行专业研判,做到安全管理“零容忍”,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要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运营。
    三、明确广场公园管理的其他相关具体责任
    1.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对公园的绿化、人工湖、植物景观、喷泉、机电井房、休闲设施的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2.广场、公园内设置广告牌须经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宣传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3.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集中举办展览、大型表演、业务宣传、广场舞等活动,报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批准。
    4.广场公园内市政设施,由旗住建局负责管理维护。
    5.广场公园内的公共厕所、硬化路面、园艺路卫生,由旗环卫部门负责,保持干净整洁。
    6.广场公园内的健身器材由旗文旅广局负责管理。
    7.广场、公园内健康教育宣传设施由旗卫健委统一管理,及时更新。
    四、全面开展公园安全和其它相关工作排查整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广场公园安全隐患和基础设施等相关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检查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巡查是否到位,统计登记是否齐全完整。仔细检查公园广场的园路、假山、喷泉、开放性水体、娱乐场地、用电等防护设施的安全。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逐一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排查出来的其它设施损坏等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整修,确保为广大群众提供舒适的游园环境。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六条“制定机关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4号)要求,旗政府结合2019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现将旗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不超过5年;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会战的实施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会战的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秋季是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和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农牧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在做好农村牧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秋防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旗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为切实做好全旗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旗实际,旗政府决定从2021年9月9日—11月22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秋季动物防疫大会战。现将会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战时间及步骤
会战分为准备、实战、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8日—9月11日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及监测计划,及时组织订购各种疫苗、稀释液、诊断液、消毒液、防疫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防控物资。
       (二)实战阶段:9月12日—11月12日
集中免疫期间,各苏木镇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照国家各种动物疫病防治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秋防会战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13日—11月22日
各苏木镇要利用10天时间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进行自查验收,查遗补漏,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旗疫控中心。
        二、会战目标和任务
  (一)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的防控工作
  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动态,严格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加强科普宣传,在农牧区广泛开展防控宣传,强化人畜共患病的群防群控意识;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强化应急处置;严格畜禽调运监督监管执法,严格实施报批报检制度,禁止由疫区调运畜禽及其产品;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同时,农牧部门要密切关注周边地区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情形势,进一步做好家禽禽流感防控,制定有效防范风险措施,加强禽类养殖场监管监控,有效开展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
  (二)免疫重点
  从9月12日至11月22日为秋防集中免疫时间,这次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布病、包虫病8种动物疫病;计划免疫的有羊痘、羊三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今年秋季,奶牛、黄牛、羊均使用O型-A型口蹄疫双价疫苗免疫,奶牛确保做到 “一年三免”。此外,各苏木镇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宝力格嘎查、那仁乌布尔嘎查、富山嘎查、宝日布嘎查、乌宝力格嘎查、苏布日格嘎查等6个嘎查村畜间布病主动普查及阳性畜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按照《乌拉特后旗2021年畜间布病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以嘎查村组成布病灌服免疫专班,固定人员、统一工作流程,规范完成牛羊布病免疫任务,要切实做好畜间布病溯源灭点工作,高度重视新补栏羊小反刍兽疫补免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适时开展免疫效果抽检监测工作,抽检不合格的一定要做好补针补免工作,建立完整详实的免疫档案;做好倒场牲畜跟踪服务;抓好毗邻外市、旗县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畜禽免疫工作,建立稳固的免疫带。
  (三)同步开展消毒灭源与流行病学调查
   集中免疫时同步对动物饲养场所、饲具、环境等进行预防性消毒灭源,有效杀灭自然界野毒(菌),切断疫病传播链,净化养殖环境,不留隐患。在11月份开展秋冬季节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确保消毒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战期间,各苏木镇要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对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肉毒梭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同时要加强对布病、包虫病、炭疽、狂犬病、非洲猪瘟等多种人畜共患病和外来动物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特别是边境动物疫情巡查点要大力做好区域内动物疫病的流调与监测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适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按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通过监测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国家规定70%标准的要及时进行强化免疫;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抽查,确保达到免疫效果;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免疫动物群体的免疫抗体水平和病原感染情况,病原学检测阳性畜禽按技术规范果断处置。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管
          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农牧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制售假劣生物药品的行为,坚决维护旗动物防疫机构合法调拨、使用生物药品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屠宰和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检疫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私屠乱宰和证章不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着力加强外调畜禽的监管,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批报检程序,绝不允许从疫区、高风险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严防非洲猪瘟等外疫传入;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和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规范养殖行为,严厉打击贩卖病死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具体要求(一)落实部门职能职责
          1.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在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规范动物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加强联防联控,认真执行秋防会战进度周报制,各苏木镇兽医站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免疫进度等相关情况信息,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完善全旗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旗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应急预案的收集和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加强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完善实验室动态管理制度,提高动物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1.加大助防投入。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提高动物防疫责任意识,加大助防资金投入,保障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嘎查村动物防疫室建设。各苏木镇根据辖区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嘎查村动物防疫室,以此解决防疫中疫苗有效保存和产地检疫报检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操作按要求保存和使用疫苗。各苏木镇兽医站在集中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规范操作,疫苗的使用剂量不可随意加大,杜绝浪费疫苗现象,同时要严格冷藏保存疫苗,保证疫苗效价、免疫质量和效果。
         (四)做好动物防疫人员防护。各苏木镇要认真落实防疫场所和车辆清洗消毒,切实做好动物防疫人员防护。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动物防疫物资,畅通调运渠道,满足防疫工作需求。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正确选择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用品,规范使用防护设备,科学使用消毒剂降低新冠肺炎感染风险。要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工作岗位特点,建立动物防疫人员体温测量、呼吸系统症状监测等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动物防疫人员健康安全。
         (五)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及畜间布病等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农牧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人畜共患病、新冠肺炎、鼠疫等防控知识,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增强公众防疫意识,全面落实广大养殖场户防疫义务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重要性的认识。特别要加大畜间布病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各苏木镇要利用秋防、日常流调、举办培训班、播放布病防控影像视频等方式向广大养殖户宣传畜间布病防控知识,真正把防控知识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养殖户深刻认识到通过布病免疫无疫区建设,可以有效提升本地区牲畜及产品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切实增加收入。为打造无疫区建设奠定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高度重视秋防会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制度。要确保村级防疫员的津补贴足额到位,农牧部门做好免疫、免疫效果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测、消毒、宣传培训等工作,根据监测情况要及时足额拨付阳性畜禽扑杀补偿经费、无害化处理经费,应急物资更新补充的购置经费,确保疫病控制、扑灭、净化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
         非洲猪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正纳入旗政府目标考核,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苏木镇、嘎查村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以嘎查村为基本单位,划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辖区管理和动物免疫工作行政和技术责任制,苏木镇、嘎查村干部组织实施动物免疫工作,苏木镇兽医站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实现全旗动物免疫工作村村有人管,户户有人抓的局面,进而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
         在秋防过程中,旗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各苏木镇在防疫期间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旗范围内通报。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直至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同时,各苏木镇在秋防期间,自我施压,加大自查验收力度,查遗补漏,坚决杜绝防疫死角和漏洞。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苏木镇要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府大事记】


◆7月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毅恒在巴音宝力格镇看望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和困难党员,为他们送去旗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7月2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安委会主任毅恒,组织召开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就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7月14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毅恒主持召开全旗防汛抗旱工作推进会,就全旗防汛抗旱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7月19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在出席全旗重点工作推进会时强调,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压实责任、明确措施 ,确保“厕所革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行动、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推进,按时限完成。   

◆7月27日,全区民委系统兴边富民行动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乌拉特后旗成为全区民委系统兴边富民行动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唯一现场观摩旗县

◆7月28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会见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永清一行,双方就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进行座谈交流。

◆7月3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

◆7月3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5次政府常务会议。

◆8月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在督导检查全旗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旗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 8月2日,乌拉特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查干乌林社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处置流程,提升疫情联防联控应急处置能力。

◆8月13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深入巴音前达门苏木调研抗旱救灾情况。

◆8月17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6次政府常务会议。

◆8月24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深入旗蒙古族中学调研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双减”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9月5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7次常务会议。

◆9月8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8次常务会议。

◆  9月10日上午9时10分,乌拉特后旗教育工作会议暨第37个教师节表彰大会在旗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9月10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19次常务会议。

◆ 9月15日,巴彦淖尔市“关爱明天 金秋助学”活动暨乌拉特后旗捐资助学启动仪式举行。

◆9月23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20次常务会议。

◆9月23日,乌拉特后旗“庆丰收、感党恩、跟党走”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在巴音宝力格镇塞上新村隆重举行。

◆9月26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安委会主任毅恒在主持召开旗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时强调,务必要从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力以赴抓好国庆假期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9月26-27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深入巴音宝力格镇、潮格温都尔镇、获各琦苏木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调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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