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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zfb/2021-1251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8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 第四期)
发布单位: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嘎茹迪 发布时间:2021-12-28 点击量:3 字体: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

第四期

 

 

【文件、公告】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驻旗各部门: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保护生态环境。经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乌拉特后旗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公安局等部门将联合各苏木镇,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公墓区外草原、林地乱埋乱葬、乱建墓地等违法行为。
  二、从2021年10月3日起,集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旗府所在地--巴音镇沿山一线(固察线向北3公里)乱埋乱葬硬化大墓、阴山沿线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
  三、专项清理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现有公墓区的承接作用,对进入公墓区内的乌拉特后旗户籍事主免费提供规定的4平米公益墓穴;外旗县区的事主自主选择安葬地点,不享受相应政策。
  四、在规定期限内有迁坟意愿的事主,请在规定期限内与所属苏木镇办理清迁登记,并做好后续清迁工作。未按要求时限登记或拒不配合清迁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期间,将开通墓地临时道路,以便事主顺利完成清迁,专项行动结束后,所有临时通道全部封闭。
  六、广大党员要按照《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殡葬相关规定,带头清迁违建坟墓,推行绿色殡葬。
  七、实行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78-4667705。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自9月10日以来,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3例,目前住院43例(厦门市1例、泉州市7例、莆田市35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2例(莆田市32例)。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全镇升为高风险区域,此外新增三个中风险区域:仙游县郊尾镇后沈村、仙游县赖店镇象岭村、仙游县园庄镇大埔村。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7日以来,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二、从境外返回我旗人员,需要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14天,然后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配合相关部门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凡近14日内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抵达我旗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企业职工要向所在企业报备,企业要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四、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建议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谨慎、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倡导就地过节。在假期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近期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我旗前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登记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早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八、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旗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九、做好多病共防,秋冬季是鼠疫、碳疽等重大传染病的多发季节,要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
  十、各类公共场所加强健康码和体温监测排查,如果发现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体温大于37.3度,请及时隔离相关人员,拨打120转运到旗医院做进一步排查。
  旗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478-4665150
  旗医院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478-7853570、7853582
  旗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478-7853512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2021年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巴民委发〔2020〕31号)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巴民委发〔2021〕19号)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巴民委发〔2021〕17号)要求,现将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资金382万元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25万元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项目安排

计划投入707万元,实施项目10项。目前项目已通过各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论证,全部录入项目库。

(一)乌拉特后旗少数民族聚居嘎查生态牧户、储草棚清洁取暖、棚圈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入357万元,采取牧户自建,项目补贴的方式新建安居房、清洁取暖、棚圈、储草棚。

1.实施地点:巴音前达门苏木、潮格温都尔镇、获各琦苏木、呼和温都尔镇、乌盖苏木、巴音宝力格镇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新建安居房30户;清洁取暖60户;棚圈10户;储草棚50户。

5.补贴标准草畜平衡户新建50㎡住房补贴4万元,60㎡补贴5万元,70㎡以上补贴6万元。禁牧留守户新建住房面积不低于50㎡补贴3万元;储草棚建设面积不低于100㎡,每户补贴2万元;棚圈建设面积不低于130㎡,每户补贴3万元;清洁取暖每户补贴5000元;

6.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57万元。

7.实施单位:牧户自建

8.产权归属:产权归牧户所有。

9.绩效目标:全面改善边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鼓励边民贴边生产、低边居住,安心生活、定心守边。

10.实施办法:由旗民委分配项目指标,各苏木镇、嘎查村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旗民委、财政局、苏木镇三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牧户补贴资金。

(二)修建便民路

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宝日布嘎查、呼和温都尔镇阿日其图嘎查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0月

4.建设规模:平整潮格温都尔镇宝日布嘎查便民路13千米、入户道路9.5千米;阿日其图嘎查队部南(黑山南)修建4.5米宽,路基30公分厚,全长10公里的砂石路。

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

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4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0万元。

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呼和温都尔镇

9.产权归属:宝日布嘎查、阿日其图嘎查

10.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便于牧户出行、调运饲草料、牲畜销售、提高收入。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三)牲畜疫苗冷藏库

1.实施地点:获各琦苏木巴拉乌拉嘎查、呼和温都尔镇阿日其图嘎查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1月

4.建设规模:在两个嘎查分别建设40平米的冷库1处,该冷库分为地上、地下两层,地上为冷库,地下为储藏室,两层相连上下互通,从而可增加物品存储空间。

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和周边嘎查牧民

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3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0万元。

8.实施单位:获各琦苏木、呼和温都尔镇

9.产权归属:巴拉乌拉嘎查、阿日其图嘎查

10.绩效目标:冷库建成以后,苏木兽医站可以在就近存放防疫药品,从而节约来回取药的时间和交通费用,有效促进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更好更快开展。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四)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

2.建设性质:新购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购买电子红外线计量骆驼专用挤奶车间设备1套

5.收益人群:带动养殖户76户。

6.投资预算:预算投资60.75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

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人民政府

9.产权归属: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

10.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实施后,综合效益提高15-20%。项目带动养殖户76户,牧民人均收入增加1000-1200元。

11.绩效目标:结合实际,围绕驼产业链的延伸增值,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依托“腾合泰驼产业有限公司”的带动,实现养驼集中化(寄养方式)、品种优质化、服务一体化、价格统一化、利润多元化。

12.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五)乌盖富海嘎查经济林种植项目

1.实施地点:乌盖苏木巴彦淖尔嘎查一组

2.建设性质:续建

3.时间进度:2021年3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种植面积150亩,林种为防护林和经济林,树种为榆树和鸡心果。按10%的损耗测算,完成造林项目共需各类苗木17309株,其中鸡心果14029株,榆树3280株。

5.收益人群:巴彦淖尔嘎查一组全体农牧民

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总规模286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0万元。

8.实施单位:乌盖苏木人民政府

9.产权归属:巴彦淖尔嘎查一组

10.绩效目标:本项目经济林面积为143.3亩,鸡心果2-3年结果,在第4年丰产时每一个集体经济股民有两种收益,一是集体土地入股收益,二是鸡心果销售收入收益。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六)巴音镇团结村玉米烘干厂项目

1.实施地点: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新建1000平米库房2座,700平米烘干车间1座,可提供就业岗位5-10人。

5.收益人群:团结村全体村民

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36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0万元。

8.实施单位:巴音宝力格镇人民政府

9.产权归属: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

10.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团结村日烘干玉米300吨,每吨纯利润120元。可提供就业岗位20人,能够把团结村的地方农作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团结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七)肉苁蓉种植项目

1.实施地点:获各琦苏木前达门嘎查、满都拉嘎查,潮格温都尔镇西尼乌素嘎查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种植10000亩肉苁蓉及配套设备

5.收益人群:嘎查全体牧民

6.投资预算:项目投资总金额6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60万元。

8.实施单位:获各琦苏木、潮格温都尔镇

9.产权归属:前达门嘎查、满都拉嘎查、西尼乌素嘎查集体

10.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增加就业机会,也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肉苁蓉种植产业发展。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八) 阿布日勒图嘎查发展养殖项目

1.实施地点:阿布日勒图嘎查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1月

4.建设规模:购买300峰适龄母驼

5.收益人群: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70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45万元。

8.实施单位:巴音前达门苏木

9.产权归属:阿布日勒图嘎查

10.绩效目标:2021年底收入30万元,根据合作社章程,纯利润满100万元,留30%作为集体资金。70%资金作为收益,用于集体分红。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九)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区红陶产业购置设备项目

1.实施地点: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

2.建设性质:新建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21年12月

4.建设规模:潮格温都尔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园购置红陶设备

5.收益人群:182人

6.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30万元

7.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30万元。

8.实施单位:潮格温都尔镇

9.产权归属: 潮格温都尔镇人民政府

10.绩效目标:带动5人长期就业,以此为产业链带动园区开发原创旅游产品的热情,带动30人牧区转移人员就业创业。

11.实施办法: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十)乌拉特后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额度的1%为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

1.时间进度:2021年7月-2021年12月

2.使用范围: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辆租用、项目科研等相关费用支出;项目库建设所产生的论证评估、材料编制印刷和相关耗材费用支出;项目后期的决算审计、绩效评价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3.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中安排5万元。

4.实施单位:旗民委

二、有关要求

(一)建立项目实施组织。一是旗民委成立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监督协调工作组,由主任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协调推动项目实施。二是项目所在苏木镇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项目时间进度、受益人群、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关键内容,确保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合法、高效使用,充分发挥产业的作用,让收益回馈群众。三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二)建立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确定后,将分配方案和项目内容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项目所在苏木镇要在项目实施嘎查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规范程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我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定,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60万元(含60万)以上的项目要实行招投标来确定施工单位;2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相应的财政政策要求进行,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四)加强责任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投资预算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奖惩等条款。

(五)加强施工监督。旗民委和项目所在苏木镇要加强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跟踪施工,按照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实施工期全程监督。

(六)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向旗民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旗民委牵头苏木镇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嘎查村)组成项目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

(七)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要全面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巩固完善互利共赢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牧业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乌拉特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1年国庆假期将至,境外疫情仍持续蔓延,境内发生输入疫情及本地传播风险也持续存在,截至9月29日6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3个、中风险地区43个,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行程

  (一)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观察。
  (二)对从境外返回我旗人员,需执行“14+7”防控政策,集中隔离14天后返旗前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配合相关部门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凡近14日内与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抵旗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企事业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确需离开巴彦淖尔市的,向本单位报备,如有职工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行程轨迹交集,所在单位立即上报社会管控组和指挥部。

  二、合理安排假日活动

国庆假期将至,建议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谨慎、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倡导就地过节。近期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我旗前要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登记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切实增强防护意识

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要减少聚会、聚餐,尤其要避免参加大规模的聚集活动,少去通风不畅的封闭性场所;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保持一米线,配合落实各场所的测温、验码等措施。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尽早全程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或尚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居民,要尽早就近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旗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旗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478-4665150

旗医院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478-7853570、7853582

旗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478-7853512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9日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与“旅行团传染链”相关的新冠疫情已涉及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贵州、北京等7省(市、自治区),报告病例24例。当前已值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一、请自以下日期起,有相关地区旅居史(途经)人员及时报备,主动配合防控措

10月1日(含)以来旅居(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二连浩特市;

10月9日(含)以来旅居(途经)甘肃省张掖市;

10月10日(含)以来旅居(途经)甘肃省酒泉市;

10月11日(含)以来旅居(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

10月15日(含)以来旅居(途经)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

10月16日(含)以来旅居(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甘肃省兰州市;

10月17日(含)以来旅居(途经)湖南省长沙县,贵州省遵义市;

10月18日(含)以来旅居(途经)北京市丰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以及与近期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一致的往返我旗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嘎查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近期,有区外低风险地区旅游、出差返回我旗,应自我健康观察14天,建议返回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非必要不前往疫情相关地区

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

请广大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活动前审慎评估出席人员范围,认真仔细做好参加人员健康排查,不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自觉承担起主办方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尽早主动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保持文明生活方式

自觉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文明健康好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医院、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七、及时规范文明就医

如有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乌拉特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启动乌拉特后旗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仍然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为进一步筑牢我旗新冠病毒免疫屏障,根据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我旗从11月10日起,逐步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一、接种时间

202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具体接种日期和接种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我旗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接种,其他儿童请直接到接种点接种。

12月底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两剂次接种时间最少间隔21天,最长不超过56天。

二、疫苗选择

3-11岁人群疫苗接种选择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和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原则上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三、接种人群

3-11岁人群(以身份证日期为准,接种当日年满3周岁)。

四、接种要求

3-11岁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

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全程要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扎堆,市外来我旗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免费政策。适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接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适龄儿童的健康安全,配合做好3-11岁人群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疫苗接种点.png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政府大事记】


◆10月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代表旗委、政府看望慰问国庆期间坚守岗位的值班值守人员,并向全旗值班值守人员送上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

◆10月 10日,巴彦淖尔市医院托管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签约仪式在我旗举行。

◆10月1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21次常务会议。

◆10月15日,乌拉特后旗在旗第二完全小学体育馆组织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战演练。

◆10月18日,乌拉特后旗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听取各苏木镇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和计划实施项目情况汇报。

    ◆10月19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深入旭一牧业万头肉牛、奶牛养殖建设基地、首农畜牧有限公司及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进行调研。

◆10月2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深入巴音宝力格镇、呼和温都尔镇就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调研检查。

◆10月22日下午,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实地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10月25日,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队进驻乌拉特后旗工作汇报会召开,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驻旗县区工作队第五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恩和吉日嘎拉,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参加会议并讲话。

◆10月25日晚,乌拉特后旗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10月28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深入巴音宝力格镇、呼和温都尔镇实地查看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1月3日晚,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在呼和温都尔镇广林村参加乡村振兴座谈会,与广林、大树湾、西补隆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面对面”话政策、听民意、解难题。

◆11月1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22次常务会议。

◆11月3日晚,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在呼和温都尔镇广林村参加乡村振兴座谈会,与广林、大树湾、西补隆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面对面”话政策、听民意、解难题。

◆11月5日,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兴然农牧业有限公司就在乌拉特后旗投资5.6亿元建设万头肉牛、奶牛养殖项目正式签约。

◆11月19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23次常务会议。

 

◆11月22日,2021年第六次全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全市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全旗信访工作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1月23日,乌拉特后旗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扩大)暨“四办”工作推进会,对今年全旗“放管服”改革进行全面梳理盘点,进一步查漏补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乌拉特后旗目前已有7家企业的8款产品获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涵盖蔬菜、畜禽等多个品类。11月25日,为7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企业颁发证书。

◆11月29日乌拉特后旗召开疫情防控紧急会议。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出席会议并讲话,指挥部各副总指挥、各专项工作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安排部署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11月29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听取本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及2022年度重点工作。

◆11月30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毅恒督导调研疫情防控工作。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开展“最美公务员”学习宣传活动,张春山等32名同志被评选确定为“最美公务员”,乌拉特后旗妇女联合会主席王砚是全区唯一入选的公务员。12月2日,社会与法频道(CCTV-12)首播发布仪式。

◆12月3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带领工业园区、发改、工信等部门负责人,走访调研我旗部分重点工业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2月6日,由中国氢能有限公司、三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组成的“零碳产业发展商务团队”到乌拉特后旗就“净零能化产业链”项目进行考察座谈。旗委书记王银保,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政府副旗长提名人选李青来参加座谈会。

◆12月7日,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并讲话,政府党组成员阿拉腾宝力格、那日苏、贺瑞、李青来、王剑钧分别围绕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12月6日至8日,乌拉特后旗六个苏木镇全部顺利召开了新一届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选举产生各苏木镇人大主席6名,人大副主席6名,苏木(镇)长6名,副苏木(镇)长20名。届时,新一届苏木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任务全部完成。

◆12月10日,乌拉特后旗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1年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12月12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在乌拉特后旗山前三个苏木镇调研农牧业现代化发展工作时强调,要大力发展本地优势产业,提升农产品品质,不断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农牧民,以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12月13日,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毅恒主持召开2021年第24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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