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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zrzyj/2021-1342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12-30
会议纪要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局 发布人:孙红叶 发布时间:2021-12-30 点击量:2 字体:

〔2021〕4号

 

会议纪要

 

  2021年3月1日,党组书记、局长谭志军主持召开了党组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因龙誉小区开发商(巴彦淖尔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后旗项目部)实际负责人死亡,难以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巴彦淖尔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按照营商环境工作便民的工作原则和解决小区存在历史遗留无法办证问题的有关精神,在其他购房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给龙誉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另外为避免产生权属纠纷,办证前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房主:1、有网签合同可以在系统查询到的,以网签合同确认房主;2、无网签合同,持有手工合同的,以之前在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的抵押权登记手续确认房主。这两种情况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用盖开发商公章。

 

  参会人员:谭志军、张皓、徐建成、王明、杨天圣

  记 录 人:梁志伟

 

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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