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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hq_zrzyj/2021-1385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12-30
会议纪要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局 发布人:孙红叶 发布时间:2021-12-30 点击量:3 字体:

〔2021〕8号

 

会议纪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2日在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成果听证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组织单位:

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

主持人:徐建成    职务:副局长

记录员:黄文廷    职务:股长

参会部门: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人大、旗政协,旗财政局,旗发改局,旗住建局;旗林草局;旗农科局;旗贸促会;旗生态环境分局;巴音宝力格镇;呼和温都尔镇;潮格温都尔镇;获各琦苏木;前达门苏木;乌盖苏木;乌拉特后旗城镇居民代表及村民代表;技术承担单位。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8507-2014)以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要求,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通过询价采购委托2家技术单位开展了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技术承担单位已完成初步成果,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召开会议。

(二)首先,自然资源局徐建成副局长介绍乌拉特后旗三项工作开展情况;接着技术承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就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成果向听证代表进行汇报;最后,旗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城镇居民代表和村民代表发表意见并填写听证意见表。

三、听证代表的意见称述

会上各位代表对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其地价比较合理,希望尽早完成并公布实施;建议一:集体建设用地级别适当调整,二级地范围较大;建议二:标准宗地较少,不能覆盖建成区。

四、听证事项意见与答询

本次听证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就听证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妥善解决了听证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发生分歧性意见。

技术单位分别对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数据来源、价格构成、评估结果依据等进行解答;技术单位在不违反《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标定地价规程》等规程的前提下,尊重参会代表意见对本次地价成果修改完善,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果符合乌拉特后旗土地市场实际。

五、听证结果

本次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对乌拉特后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技术单位根据会上所提意见,结合实际,对乌拉特后旗农用地基准地价、乌拉特后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乌拉特后旗标定地价制订与公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修改完善的成果上报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平衡和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

 

记录人员:梁志伟

 

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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