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zfb/2021-1393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旗直单位和苏木镇的执法权限,明确相关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落地落实,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苏木镇、各部门按照《清单》明确的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