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wtlygdj/2021-1423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乌拉特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及政务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基本情况
文体旅游广电局研究制定全旗文体旅游事业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组织开展全旗重大文化活动和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负责网吧等文化娱乐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监管演艺活动、印刷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保护当地文化遗产,组织实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监管市场经营、安全生产和文化旅游产品、服务行业,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旗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认真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全旗文体旅游广电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特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斯庆巴特尔 局长
副组长:金斯庆 副局长
成 员:任雅联 办公室主任
包雅斌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咏良 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郝 惠 乌兰牧骑队长
米塔利 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
布 和 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吴苏和 文化馆馆长
曹 雪 图书馆馆长
刘 伟 博物馆馆长
苏德巴特尔 美术馆馆长
(一)分管领导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政府信息员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有序推进。
2.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内容校对审核等工作,杜绝涉密、虚假、违反法律法规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政府信息上传至互联网。
(二)政府信息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报送、发布工作。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等工作。
2.每月向旗民政府办公室报送5篇政务政府信息,并定期对政府网站中的关于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的政府信息进行状对,如政府信息发生变更,主动联系旗政府网站编辑及时更新。
3.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每月不少于5篇。
4.负责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咨询工作和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的咨询类、信访类问题的答复工作。答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5.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报送、公开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内容
内容包括政务和财务政府信息。
具体如下:
1.政务公开
(1)政策文件。
(2)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报。
(3)预决算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财务公开
(1)财务逐笔收入明细。
(2)财务逐笔支出明细。
(3)其他应当公开的财务。
4.其他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1.除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公开。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可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等方式,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单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单位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单位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益的,单位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单位不子公开,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子以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5.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的,应当场子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子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6.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和保障工作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将纳入党组考核事项。
2.按时公开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3.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4.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