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czj/2022-0022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具体网址:http://1.25.240.11:8082/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财政局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赛乌素路与宝音图街交叉路口;邮编:015543;电话:0478-46663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提升财政局信息公开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等各类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与期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信息等纳入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形式、依据、时限等,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乌拉特后旗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最大化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五)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中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心、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从组织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能力仍需提升。政策解读材料仍存在制作文件简版,解读材料与原文重复度高,解读实效不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对我局制发的文件基本实现了多形式、多渠道解读发布,并与原文进行多项相互关联,提高了政策解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解读格局。
下一步,乌拉特后旗财政局将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含金量和精准度,加强平台建设和内容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有效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