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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8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同力嘎 发布时间:2022-03-18 点击量:1 字体: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乌拉特后旗司法局编制。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载体建设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478-46666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切实为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各类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股室均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各股室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股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管好用好新媒体平台。一是建立了“乌后普法”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由相关股室指定专人对微博与公众号进行管理,保密审查的同时兼顾效率,做到发布快捷,回应快速。二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提升服务能力,成为基层政务公开的良好平台。

(五)强化组织保障

乌拉特后旗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拓展信息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半公开或假公开,重点将紧密结合本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应工作制度,推动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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