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wgsm/2022-0164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乌盖苏木 | 文 号 | (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2022年1月17日,乌盖苏木召开党政班子会,现纪要如下:
一、同意支付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元),其中草蓄平衡户116户,每户1000元,共计壹拾壹万柒仟元整(小写:116000元)。
二、同意支付风灾房屋受损户16户共计叁万叁仟元整(小写:33000元)。
三、经会议研究,同意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三乌线与固察线交汇处东北角内蒙古超鑫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四、研究发放干部职工春节节日慰问品相关事宜。2022年春节将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内工发〔2019〕3号)文件精神,使用工会经费购买水果、肉食、面粉、胡油、干果各63份,人均不超过800元。
五、研究年终慰问相关事宜,按照嘎查村上报,苏木研究确定慰问名单,按照名单每户发放米、面、油、糖、茶、奶及慰问金。呼德尔夫负责安排困难党员、嘎查村老干部慰问事项,刘茹负责安排贫困户慰问事项,刘吉负责现役军人家属慰问事项,同时统筹安排好敬老院、二级单位、嘎查村领导慰问相关事宜。
六、经集体讨论,同意乌拉特后续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应全部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实施金草原湖羊“1+3”托羊所合作项目,将资金拨入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分配金额为:巴音塔拉嘎查60万元;和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0万元,呼和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47万元,金门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149万元.
七、关于同意解决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人民政府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编号为乌后城综责停(改)通字(2022)第(001)号建(01)号行政处罚案的相关事宜。
参加会议的有:党委书记吉仁都日布,党委副书记、苏木长段文华,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关永祥;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呼德尔夫,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银锁,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徐有杰,党委委员、副苏木长段飞,党委委员、统战委员、人武部长刘吉,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陈海明,副苏木长王彦娇,副苏木长刘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