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hq_nmhkjj/2022-0410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农牧和科技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党组
关于局属各股室人员及职责分工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属各股室人员及职责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为黄龙,副主任为吴翔宇,成员为郭瑞玲、王二英、陈梅、乌云其其格、王敏、阿如恒、吴天鸽。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机关和股级二级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
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二、党建办
主任为黄龙,成员为海日恒、高雅恒。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民族、统战、宗教、工青妇等工作。
三、农业股
股长为高振平,成员为胡媛、奇乐格日、娜日苏。
职责: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粮食安全、设施农业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资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区产业发展。拟定促进农区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苏木镇涉农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定农业和农区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检测预警。发布农业和农区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承担地区间农业和农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起草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牧业股
股长为谷宾,成员为潘瑞、阿如恒。
职责:组织协调牧区产业发展。拟定草原补奖、促进牧区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牧业、畜产品加工业和苏木镇涉牧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指导建立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牧区创业创新工作。拟定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畜产品和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检测预警。发布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指导牧业信息服务。承担牧业统计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牧业对外合作,承担地区间牧业和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牧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牧区统计救灾、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订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
拟订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
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水害灾害救济工作。
五、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股
股长为陈淼,副股长为武倩,成员为黄图雅、图娜拉金高娃。
职责: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出农牧业和农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农牧区改革政策的落实。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普法、信访、维稳、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工作。
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农牧业扶贫工作,负责本行业扶贫宣传、信息、舆情监控等工作。
六、社会事业和科技教育股
股长为宋超龙,副股长为赵旭,成员为龚海宽、陆临峰。
职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等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嘎查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负责本行业产业扶贫工作。
七、种业股
股长为柴进,成员为付春香。
职责:拟订农作物、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南繁育种工作规划和管理。
此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乌拉特后旗农牧和科技局党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