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hq_sjj/2022-0466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王会杰:主持审计局全盘工作。主抓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副局长 谢君恩: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抓机关日常事务、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巡审内审)、宣传、统战、“三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信息信访、保密应急和政府投资审计、第三方审计复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府投资审计股、审计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根其其格: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抓审计业务、审计整改回访、优秀项目评审、案件移送、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普法综治、干部学习培训等工作。分管法规审理股、行政事业社会保障审计股、财政金融外资企业审计股、农牧资源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主任科员 黄建军:协助孟根其其格副局长工作。主抓财政金融外资企业审计工作。
工会主席、主任科员 李永军:协助谢君恩副局长工作,具体负责工、青、妇、三级联包等工作。
副主任科员 敖登高娃:协助孟根其其格副局长工作。
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一)职能配置
乌拉特后旗审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如下职责:
负责对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旗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地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巴市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全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全旗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旗人民政府提交年度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旗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审计项目向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1.旗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旗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旗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旗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的财务收支。
4.旗人民政府投资和以旗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旗所属国有企业、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旗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旗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旗直各部门、苏木镇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旗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使用国家资源、资金和贷款,或与国家税收有关的其他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旗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财务、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审计宣传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全旗年度审计计划;编报全旗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政策法规股
承担有关审计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全旗审计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
1、负责审计旗本级行政机关和旗财政有关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负责审计由旗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旗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旗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负责旗人民政府管理的农牧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由旗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牧林水、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财政金融外资审计股
1.负责对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对苏木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组织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旗人民政府规定的旗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厅的安排和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乌拉特后旗贷款、援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贸审计股
负责直接审计乌拉特后旗所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并组织对全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企业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
政府投资审计股
负责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相应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组织相关专项投资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人员编制情况
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外资企业审计股、农牧资源环境审计股、行政事业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人员编制21人(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3人);实有在职人数43人,离退休人员3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0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4666647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点: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党政综合大楼5楼;
邮编:015543
电子邮箱:whqs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