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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13
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职能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局 发布人:张丁月 发布时间:2022-07-13 点击量:3 字体:

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职能

 

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应对安全生产类、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权定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规程和标准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旗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旗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旗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旗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旗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指导全旗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苏木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按权限协调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协调指导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市和旗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督查我旗有关部门和各苏木镇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十三)制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井组织实施,会同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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